一、 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“厂”、“店”、“馆”、“部”、“行”、“中心”等字样,但不得使用“企业”、“公司”和“农民专业合作社”字样。
二、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:
(一)有损于国度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
(二)违反社会公序良俗,不尊重民族、宗教习俗的;
(三)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;
(四)外国国度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;
(五)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、部队番号;
(六)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度”、“国际”字词;
(七)汉语拼音、字母、外国文字、标点符号;
(八)不符合国度规范的语言文字;
(九)法律、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
无论什么公司的名字,都应该结合发展理念和特征,这样对于树立公司的形象非常有帮助,并且也是非常好的品牌效应。
如蓝鸟大厦的“蓝鸟”两字,真有如蓝色海洋中的一座岛屿,宁静、祥和,为了人们提供一方憩息之地,向消费者倾出了“蓝鸟之情”,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公司形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