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“苟”改成了“敬”。这一改,揭开了一个“苟姓人家原姓敬”的历史真相。原来,在五代以前,姓“苟”的人本姓“敬”。五代后晋皇帝石敬瑭统治时期,朝内有个大臣姓敬,犯了这位石皇帝的名讳;再加上这大臣得罪了皇帝的近臣,于是石敬瑭便下令让他改姓“苟”,否则杀无赦。为免遭杀身之祸,这位敬姓大臣及其家人从此被迫改姓“苟”。这样代代相传,一直延续至今。
其实,像“苟”姓这样的遭遇,在封建社会并不鲜见。在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社会里,皇帝、圣人、长官及尊者的名字,是不能随意叫和写的,平时用到与这类人物名字相同的字,必须避开或改写,这就是所谓“避讳”。这一法规,在封建社会要求极为严格,一旦犯讳,便会大祸临头。
避讳大体分为两类,即国讳和家讳。避统治者之名叫国讳,也称公讳;避自己祖先和尊长之名叫家讳,也称私讳。
避讳制度起源于周代。当时的统治者一方面为了自身“安全”,不让人随便诅咒伤害自己,尤其是对自己施行巫术;另一方面为突出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,便强迫臣民避用他们的名字。这便是国讳的开始